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非总部型企业落户奖申报条件、时间、流程、奖励
发布日期:2022-07-13 22:37:01 浏览次数: 来源:政策研究组
政策依据
1.《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扶持办法》(穗南开管办规〔2019〕2号)
2.《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穗南开商务规字〔2019〕5号)

申请条件
本指南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银行基本账户及实际办公场地在我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一)申请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年服务企业在100家以上;上年度纳入我区统计的进出口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银行授信额度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关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及以上,出口退(免)税分类等级三类及以上;具有线上外贸综合服务平台。
2.由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南沙区内“国家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由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南沙区内“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及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南沙区内“广州市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视同为试点企业,认定的南沙区内“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培育对象”,需按扶持办法申报认定为试点企业。
(二)申请外贸综合服务重点培育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世界1000强、中央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商务部认定或备案的跨国公司等企业在南沙新设直接控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2.对上年度进出口额达8亿美元及以上,或出口额达4亿美元及以上的企业在南沙新设直接控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3.由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由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广东省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及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广州市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上述企业在南沙新设直接控股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申请时间
兑现2020-2021年度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7月13日-7月22日。符合申请奖励的企业,可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纸质材料截止提交时间为7月22日,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奖励标准
对我区2018年1月1日起新设且新认定的非总部型试点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在我区的纳税总额分档次给予落户奖励。在我区纳税总额达到100万元的,奖励15万元;纳税总额达到2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3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的,奖励100万元;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奖励200万元。
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1—8项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一式两份;9-10项在办理拨款时提供,一式一份。
1.《广州市南沙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政策兑现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预审通过后会自动生成);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表明企业进出口情况的文件(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委托申请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办理人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8.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或机构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收据(原件,加盖财务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1.申请人登录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下载填报《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等材料并打印;申请人在政策兑现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进行网上预审。申请人接到事项通过预审通知后,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2.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
商务局根据核实的企业数据,提出非总部企业奖励资金安排方案。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政策兑现系统对支持对象的提交的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审定。
商务局根据项目引进部门提出的企业名单、奖励资金安排方案,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扶持评审小组由分管商务局的区领导牵头,会同发改、金融、工信、人才、人社、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数据、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组成扶持评审小组,审议奖励资金安排方案。
(四)公示与拨付奖励资金。
1.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扶持评审小组会议纪要签批后,商务局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挂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商务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扶持奖励资金,并按《广州南沙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程序申请办理。
公示有异议的,由商务局重新核查,并提请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扶持评审小组审议后,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申请企业。
(五)事后抽查。
区商务局应会同统计、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部门,分别对企业注册情况、企业在地统计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企业注册地已搬离南沙和统计归属权不属于南沙的,应追缴相关奖励资金。
全国企业院校 专业政策咨询 企业补贴申报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等
联系专才:13570107737(微信同号)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申报流程、申报要求、申报方式
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2.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439 )人阅读时间:2022-05-10
地理标志产品怎么培育、地理标志产品怎么申请、怎么申请补贴
很多朋友问专才网,关于地理标志产品怎么培育,专才网详细为你解答:理标志图案标识对于地理标志产品,我们都会有一定的图案标识,方便认证。所以我们会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包装上,看到不同造型及图案的标识。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依法...(330 )人阅读时间:2023-06-16
佛山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类型方向、要求条件、资助额度
专题一: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评估支持方向:支持开展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和成效评估,对全市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申报单位要求: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了解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从事过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研究等相关工作。我市科...(363 )人阅读时间:2022-06-02
深圳市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最新指南、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发证日期为2021年或2022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20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410 )人阅读时间:2023-05-15
深圳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程序、时间、推荐审核
条件范围(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推荐条件:鼓励、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加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深圳行政区内注册登记;2.在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知识产权优势突出;已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不得再...(442 )人阅读时间:2022-06-07
惠州市大宗商品进口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材
申报条件(一)依法在我市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单位法人,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企业法人应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三)运营和财务状况良...(370 )人阅读时间:2022-04-15
东莞市各区专精特新奖励 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
东莞市各区专精特新奖励对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一个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次市安排的“小巨人”奖励专项资金。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标准1.依法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363 )人阅读时间:2022-07-08
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
申报条件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符合《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453 )人阅读时间:2022-07-04
